0引言
頸部為身體暴露部位,易引起燒傷、燙傷,其皮膚較薄弱,組織彈性好,燒傷后易引起外觀畸形及功能障礙,輕者直接影響外貌及頦、頸部功能活動,重者可引起廣泛頦頸胸粘連,并可影響語言、咀嚼、進食、呼吸等功能,嚴重者可影響下頜、頸椎骨組織的發育以致變形,給患兒帶來極大痛苦。其治療目的在于解除頸部的強迫姿勢,恢復或改善功能及外形。
本患兒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醫療費,所以燒傷后一直忍受心理及身體的痛苦,未作任何治療。我院得知這一情況后,為患兒進行免費醫療救助,住院兩個月,行瘢痕切除、松解后經植皮及皮瓣轉移等方法修復,效果良好,報告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患兒,XX,女,6歲,2+年前被大火燒傷面部、頸部、胸部導致頦胸粘連。瘢痕面積大,上至面頰、下至臍上,兩側至耳后、肩部、上肢前方、腋前線處。由于頸部瘢痕攣縮畸形,迫使患兒呈強迫低頭姿勢,頸部活動功能嚴重受限,下唇外翻,唾液外流,語言及進食功能嚴重受限,口角、鼻翼、耳垂、下瞼等部位皮膚由于受頸部瘢痕牽拉而向下移位變形,頸椎也輕度變形,嚴重影響外貌、心理及日常生活。
診斷名稱:頸部燒傷后瘢痕攣縮畸形(重度)手術名稱:頸部燒傷后瘢痕攣縮畸形矯正術。麻醉方式:靜脈麻醉+局部浸潤麻醉。
1.2治療方法
本例系頸部重度瘢痕攣縮畸形,為條索狀、蹼狀、蟹足狀并存,瘢痕面積大,攣縮重。分別采用全厚皮片移植+Z成形術等方法,多次手術修復。
2結果
本例皮片移植因皮膚缺損量大、術后吞咽動作、甲狀軟骨壓迫等導致皮片中央部分壞死,經補充植皮后愈合;打包包扎壓力不均,皮瓣遠端部分壞死,經換藥后愈合;余皮片及皮瓣均成活;邊緣皮片移植后繼發攣縮后行二次手術修復,術后加強抗攣縮治療及功能鍛煉,經6個月~2年隨訪,頸部外形及功能恢復效果滿意。
3討論
3.1手術時機
頸部瘢痕攣縮一般在傷后6個月后,瘢痕穩定、軟化后進行治療為宜,但對于嚴重攣縮,造成頦頸粘連,尤其是影響兒童生長發育時,治療應提前進行。
3.2修復方法
選擇正確的修復方法時,應根據患者的年齡、瘢痕的性質、攣縮的程度、組織缺損的深度及范圍、周圍有無正常皮膚利用和松弛條件,以及術后恢復外觀形態的滿意度等確定,以簡單有效為原則。局部皮瓣轉移手術操作簡單,術后抗攣縮能力強,質地柔軟,功能與外形理想。包括Z成形術或五瓣成形術、推進皮瓣等,必要時輔以植皮,此方法能解決大部分輕度瘢痕攣縮。重度瘢痕攣縮以頸部局部皮瓣或鄰近皮瓣+皮片移植為首選,既補充了頸部皮瓣組織量的不足,又避免了大面積皮片攣縮的頸部繼發畸形,且可加深頜頸角、增加頦突的豐滿程度,使頸部的外形及功能得到全面恢復,因皮瓣的自然擴張,術后經鍛煉皮瓣寬度能進一步擴大。
頸部周圍皮膚無正常皮膚殘留者,多以大張皮片分區移植修復。擴張后皮瓣法美學價值高,但應具備足夠的時間、頸部周圍組織正常兩個條件才有利于恢復。本例患兒采用皮片移植+局部皮瓣轉移等治療方法,使患兒的外貌、各項功能最大限度恢復正常。
3.3手術注意點
①手術將攣縮的瘢痕組織全部切除,術中肩部墊枕使頸部后仰以獲得充分的松解復位,并顯示出正常深度的頜頸角及廣泛暴露術區。頸部瘢痕充分松解后頜頸角仍不明顯,應予加深。手術時可從頜下三角區做一脂肪瓣翻向頦部,加長頦突,從而使頦頸角更為顯著。在治療過程及后期恢復中盡量保持頸部后仰體位。②術中保證患兒呼吸道通暢。采用氣管內插管麻醉或靜脈麻醉。③術后5-7天留置鼻飼管以減少吞咽動作。頸部石膏托固定2周,以保證皮片穩定。④拆線后多做頸部運動,并用頸托防皮片攣縮。⑤用“Z”成形術時,皮瓣的角度要較正常大一些,以保證充分的血供。⑥皮片移植時,如遇創面大不能用一整塊皮片覆蓋時,要注意將皮片間的結合線置于橫向或斜向,頸兩側的創緣也應切成鋸齒狀,以防術后形成直線瘢痕攣縮而妨礙頸部運動。
3.4積極預防
燒傷后積極進行創面的處理,把整形技術應用于燒傷創面早期,尤其是燒傷總面積不大或周圍有正常皮膚殘留者。一旦出現頸部瘢痕攣縮,及時手術治療,避免因長期瘢痕攣縮繼發頸椎變形、面部歪斜、下唇外翻、牙頜畸形、頦胸粘連等并發癥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