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減失重量不得過18.0%(通則0831)。
熾灼殘渣
不得過1.2%(通則0841)。
鋅鹽
取本品0.10g,加硫酸數滴濕潤后,熾灼殘渣中加稀鹽酸5mL與水5mL,煮沸,加氨試液5mL,濾過,濾液中加硫化銨試液2滴,不得發生沉淀或渾濁。
砷鹽
取本品0.20g,加氫氧化鈣0.5g,混合,加水少量,攪拌均勻,干燥后,先用小火燒灼使炭化,再在600~700°C熾灼使完全灰化,放冷,加鹽酸5mL與水23mL使溶解,依法檢查(通則0822第一法),應符合規定(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