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配血是確定能否輸血的重要依據。在 血型鑒定的基礎上,通過交叉配血試驗進一步證實受血者和供血者之間不存在血型不合的抗原一 抗體反應,以保證受血者的輸血安全。
交叉配血不能只進行鹽水介質交叉配血,在條件差的實驗室也進行膠體介質配血,以盡量消除不完全抗體存在的危害,減少輸血引起的反應。
因輸血直接涉及病人的生命安全,故病人與獻血員雖屬同一血型也應進行交叉配血。
交叉配血試驗-注意事項
待檢紅細胞懸液不宜過稀或過濃;
所用的試劑必須在有效期內;
氣溫較高時,為防止標本干涸所致的假陽性,可將玻片放入有一濕棉球的平皿中。若室溫過低,可將玻片置于28℃右右的溫箱中;
注意區分紅細胞的疊連現象與凝集現象。前者滴加生理鹽水1~2滴混勻后,紅細胞即可分散成渾濁狀,而后者則不因此而改變;
利用已知A型和B型紅細胞與一系列稀釋的待檢血清作凝集反應,根據凝集效價(以出現凝集的最高稀釋度)的高低可作為判斷體液免疫功能的一項指標。多數免疫功能正常的半歲嬰兒,除AB型外,血清中相應的抗A效價≥1:8,抗B效價≥1:4。一歲后,凝集效價也相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