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其他茶堿緩釋制劑一樣,本品不適用于哮喘持續狀態或急性支氣管痙攣發作的患者。
2、應定期監測血清茶堿濃度,以保證最大的療效而不發生血藥濃度過高的危險。
3、腎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齡超過55歲特別是男性和伴發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續發熱患者。使用某些藥物的患者及茶堿清除率減低者,在停用合用藥物后,血清茶堿濃度的維持時間往往顯著延長。應酌情調整用藥劑量或延長用藥間隔時間。
4、茶堿制劑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惡化;患者心率和(或)節律的任何改變均應進行監測和研究。
5、低氧血癥、高血壓或者消化道潰瘍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