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過敏史;(2)充血性心力衰竭;(3)糖尿病;(4)肺氣腫或非過敏性支氣管炎;(5)肝功能不全;(6)甲狀腺功能低下;(7)雷諾綜合征或其他周圍血管疾病;(8)腎功能減退;(9)妊娠及哺乳期婦女。
2.避免在進食時服藥。
3.天諾敏的臨床效應與血藥濃度不完全平行,劑量調節應以臨床效應為準。但達到最佳降壓效果需1~2周時間不等,故應觀察一段時間才能判斷治療效果。
4.有心力衰竭癥狀的患者在使用天諾敏前,應先給予洋地黃苷類或利尿藥,如癥狀仍然存在,天諾敏應逐漸減量至停用。
5.停藥時劑量應遞減。心絞痛患者突然撤藥可引起心絞痛加重,甚至出現心肌梗死;高血壓患者可引起高血壓反跳。故在停藥時,劑量應逐漸減少,同時應盡可能限制體力活動。
6.靜脈給藥能快速控制心率及心肌收縮力。研究表明,在心肌梗死癥狀發作幾小時內靜脈給藥效果優于口服。而心肌梗死后先靜脈給藥,然后改口服維持比單用一種方法更好。
7.用藥過量的處理:心動過緩可給予阿托品或異丙腎上腺上腺上腺素,必要時安裝人工起搏器,室性早搏可給予利多卡因或苯妥英鈉;心力衰竭可給予吸氧、洋地黃苷類或利尿藥;低血壓時應輸液并給予升壓藥;抽搐時應給予地西泮或苯妥英鈉;支氣管痙攣時應給予異丙腎上腺上腺上腺素。天諾敏可以通過血液透析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