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其他擬交感胺藥(如麻黃堿、異丙腎上腺上腺上腺素、去甲腎上腺上腺上腺素、間羥異丙腎上腺上腺上腺上腺素等)過敏者,可能對新交感酚也過敏。
2.用藥前后及用藥時應當檢查或監測:治療期間除應經常測量血壓,還須根據不同情況作其他必要的檢查和監測。
3.在使用新交感酚治療休克或低血壓時,不能忽視血容量的補充,須及早、足量補充血容量。
4.皮下注射可引起組織壞死或潰爛;靜脈注射前應先用滅菌注射用水稀釋到1mg/ml,并且靜脈注射時不得有外溢,若出現外溢,可將5~10mg酚妥拉明用氯化鈉注射劑稀釋至10~15ml后作局部浸潤注射。
5.酸中毒或缺氧時新交感酚的療效減弱。
6.若出現持續頭痛、心率失常(如心率過緩、過快)、嘔吐、頭脹或手足麻刺痛感,提示用藥過量,應調整用量。反射性心動過緩可用阿托品糾正,其他過量表現可用α受體阻滯藥(如酚妥拉明)治療。
7.交感神經功能失常、長期依賴胰島素的糖尿病患者以及應用利血平或胍乙啶治療的高血壓患者,在術前不能使用新交感酚。
8.在指趾末端的局麻中,應避免使用新交感酚,以防末梢血管過度收縮而引起組織壞死潰爛。
9.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心肌梗死者及近兩周內用過單胺氧化化酶抑制藥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