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的禁忌:
1、對本品任何成份過敏者禁用。
2、對帕珠沙星以及喹諾酮類抗生素有過敏史者禁用。
二、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的注意事項:
1、為了防止耐藥菌的出現等,原則上應首先確認臨床致病菌對本品的敏感性, 且盡量將用藥時間控制在治療疾病所需的最少時間以內。
2、有支氣管哮喘、皮疹、蕁麻疹等過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腎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臟或循環系統功能異常者慎用;有抽搐或癲癇等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的患者慎用。
3、本品僅限于滴眼用。
4、本品連續使用超過14天的安全性尚未確立,故不宜長期連續使用。
5、如使用后出現眼局部刺痛感、燒灼感等癥狀,應及時咨詢醫生。
6、為了防止污染藥液,滴眼時應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觸手、眼睛等部 位。
7、當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觸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