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度取本品25mg,加水25m1溶解后,依法測定(通則0631),pH值應為5.5~7.0。干燥失重取本品,以五氧化二磷為干燥劑,在60℃減壓干燥至恒重,減失重量不得過4.0%(通則0831)重金屬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無菌取本品,用適宜溶劑溶解并稀釋后,經薄膜過濾法處理,依法檢查(通則1101),應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