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不可肌內注射,也不宜靜脈推注。
2.靜脈滴注速度不宜過快,每次劑量(0.4~0.8g)應至少用200mL 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溶解后緩慢滴注,滴注時間宜在1小時以上。
3.腎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如有應用指征時需在治療藥物濃度監測下(TDM)下,根據腎功能減退程度減量應用。
4.對診斷的干擾:血尿素氮可能增高。
5.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聽力、尿液中蛋白、管型、細胞數及測定尿相對密度等。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妊娠期患者避免應用本品。哺乳期婦女慎用。
兒童用藥:
新生兒和嬰幼兒中尚缺乏應用本品的資料。
老年用藥:
本品用于老年患者有引起耳毒性與腎毒性的危險(聽力減退或喪失)。由于老年患者的腎功能隨年齡增長而減退,因此老年患者即使腎功能測定在正常范圍內,使用時應采用較小治療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