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伏立康唑膠囊治療過程中,醫生應當嚴密監測其潛在的不良反應,并根據患者具體情況及時調整藥物方案,參見【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
口服給藥:如果患者治療反應欠佳,口服給藥的維持劑量可以增加到每日2次,每次300mg;體重小于40kg的患者口服劑量可增加至每日2次,每次150mg。如果患者不能耐受上述較高的劑量,口服給藥的維持劑量可以每次減50mg,逐漸減到每日2次,每次200mg(體重小于40kg的患者減到每日2次,每次100mg)。與苯妥因合用時,伏立康唑的口服維持劑量應從200mg每日兩次,增加到400mg每日兩次(體重小于40kg的患者劑量應從100mg每日兩次,增加到200mg每日兩次)。參見【注意事項】和【藥物相互作用】。與利福布汀合用時,伏立康唑的口服維持劑量應從200mg每日兩次,增加到350mg每日兩次(體重小于40kg的患者劑量應從100mg每日兩次,增加到200mg每日兩次)。參見【注意事項】和【藥物相互作用】。靜脈給藥:如果患者不能耐受每日2次,每次4mg/kg靜脈滴注,可減為每日2次,每次3mg/kg。與苯妥英或利福布汀合用時,建議伏立康唑的靜脈維持劑量增加為每日靜脈滴注2次,每次5mg/kg,參見【注意事項】和【藥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