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常用量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一次0.5g,每12小時1次;或按體重一次7.5mg/kg,每12小時1次,成人每日用量不超過1.5g,療程不宜超過14天。50歲以上患者劑量應適當減少。
2、小兒常用量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按體重一日15~25mg/kg,分2次給藥。
3、腎功能減退時用量:肌酐清除率50~90mg/min時用正常劑量的60~90%,每12小時1次(正常劑量為每次7.5mg/kg,每12小時1次);肌酐清除率10~50ml/min時用正常劑量的30~70%,每12~18小時1次;肌酐清除率<10mg/min時用正常劑量的20~30%,每24~48小時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