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給藥:
(1)第一天2~3次,每次0.1g(2片),第二天以后每日1~2次,每次0.05g(1片)。根據凝血酶原時間決定增減劑量,凝血酶原時間宜控制在25~30秒(正常值12秒)或INR值2~3。維持量0.05~0.1g(1~2片),1日1次。極量每次0.3g(6片)。
(2)與肝素聯合應用可達到滿意效果。具體方法是:在24~48小時內靜注肝素5000~10000u(分4~8次靜注),或在24小時內靜滴肝素15000~20000u, 同時口服雙香豆素片,第一次0.2~0.3g(4~6片),以后用維持量每天0.05~0.1g(1~2片),并參考凝血酶原時間的數值來調整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