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
孕婦結核病患者可先用異煙肼、利福平和乙胺丁醇治療9個月,如對上述藥物中任一種耐藥而對本品可能敏感者可考慮采用本品。本品屬FDA妊娠用藥C類。
2、兒童用藥:本品具較大毒性,兒童不宜應用。必須應用時須權衡利弊后決定。
3、老年用藥:尚不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