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度 取本品0.10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測定(附錄Ⅵ H),pH值應為4.5~6.5。有關物質 取本品,加流動相溶解并稀釋制成每lml中含l.0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精密量取2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精密量取5ml置50ml量瓶中,用流動相稀釋至刻度,搖勻,作為對照溶液。照含量測定項下的色譜條件,取對照溶液2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調節檢測靈敏度,使主成分色譜峰的峰高約為滿量程的30%;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與對照溶液各20μl,分別注入液相色譜儀,記錄色譜圖至主成分峰保留時間的2 倍。供試品溶液色譜圖中如有雜質峰,單個雜質峰面積不得大于對照溶液順反異構體兩主峰面積的和(0.2 %),各雜質峰面積的和不得大于對照溶液順反異構體兩主峰面積和的2.5倍(0.5 %)。異構體比例 照含量測定項下方法測定,按外標法以峰面積計算,供試品中含順式異構體(Z)應為17.0%~23.0%。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減失重量不得過1.0 % ( 附錄Ⅷ L)。熾灼殘渣 取本品l.0g,依法檢査( 附錄Ⅷ N ),遺留殘渣不得過0.1%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 附錄VII H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