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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時間:2023-09-05 12:06 原文鏈接: 關于奈韋拉平片的用法用量介紹

      1.成人患者:在最初十四天,奈韋拉平的推薦劑量為每日一片,每片200mg(這一導入期的應用可以降低皮疹發生率),導入期后用法為每日兩次,每次一片,并同時使用至少兩種以上的其它抗逆轉錄病毒藥物。對于那些合用藥,應遵循其廠家的推薦劑量并且應對這些藥物進行監控。

      2.兒童患者:對于兩個月到八歲的兒童患者,奈韋拉平的口服推薦劑量是用藥初始兩周按4mg/kg,一天一次給藥,之后為7mg/kg,一天兩次給藥。對于八歲和八歲以上的兒童患者,推薦劑量為初始兩周按4mg/kg,一天一次,之后為4mg/kg,一天兩次。任何患者每日用藥總劑量不得超過400mg。

      3.預防HIV母嬰傳播:對于將馬上分娩的孕婦和新生兒,奈韋拉平的推薦劑量如下:

      母親用法:在分娩開始后盡可能地口服單劑量200mg

      新生兒用法:在出生后72小時內,按2mg/kg單劑量口服用藥。如果產婦在產出嬰兒前兩小時內服用的奈韋拉平,那么新生兒出生后應立即按2mg/kg單劑量口服奈韋拉平,第一次服藥后24~72小時內按2mg/kg再服用一次奈韋拉平。

      應告知患者按照處方劑量每日服用奈韋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藥物,患者應該盡快服用下一次藥物,但不要加倍服用。

      患者在應用奈韋拉平前和用藥期間的適當間隔應進行臨床生化檢查,包括肝功能檢查(參見特殊注意事項)。

      若患者在用藥期間出現嚴重皮疹或伴隨全身癥狀的皮疹,應該停藥。如果在導入期十四天內,劑量為200mg/天時出現皮疹,則患者的用藥劑量不再增加,直至皮疹消失(參見特殊注意事項)。

      如果患者出現中度或重度肝功能異常(不包括GGT)應停止使用奈韋拉平,直至肝功能恢復至基礎水平。之后,奈韋拉平應從200mg/天重新開始給藥,進一步觀察,然后謹慎地增加劑量到200mg/次,每日兩次。如果再次出現中度或重度肝功能異常,奈韋拉平應該永久停藥(參見特殊注意事項)。

      如果患者停用奈韋拉平超過七天,應按照給藥的原則重新開始,即200mg藥物,每日一次導入,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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