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性消化不良通用的診斷標準
(1)臨床表現:慢性上腹痛、腹脹、早飽、噯氣、反酸、燒心、惡心、嘔吐喂養困難等上消化道癥狀,持續時間至少4周。
(2)輔助檢查:內鏡檢查未發現胃、十二指腸潰瘍、糜爛、腫瘤等器質性病變,未發現食管炎。B超及X線檢查,排除肝、膽、胰腺疾病。
(3)實驗室檢查肝功能、膽紅素、血糖等。
(4)無糖尿病,結締組織病,腎臟疾病及精神病。
(5)無腹部手術史。
2.羅馬Ⅱ診斷標準
下列癥狀在12個月內至少出現12周,或癥狀每周一次,持續2個月以上:
(1)上腹部持續性或復發性疼痛或不適感。
(2)無器質性、代謝性疾病及炎癥的證據。
(3)排便后不緩解或與大便的次數及形狀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