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依據:至今尚無特異性診斷指標,病史和臨床特征仍是診斷本病的惟一途徑。慢性心動過速每天發作超過總時間的10%~15%,亦可能導致TCM,典型病例見于反復發生的室上性心動過速、心房撲動或室性心動過速,有器質性心臟病或心力衰竭的患者發生慢性心房顫動或反復發生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動過速時也應懷疑有本病參與,不應認為心律失常只繼發于心臟病,實際上心功能不全和心律失常之間存在惡性循環。
心動過速性心肌病的診斷依據:
1.心動過速發生前左心室功能正常。
2.在頻繁或持續性心動過速發作后左心室功能進行性損害,并可排除其他導致心功能減退的因素。
3.心動過速治愈或控制后左室功能改善,但是,部分患者心動過速得到控制后左室功能未見改善,仍不能排除心動過速心肌病的可能,因為心動過速誘發心肌損害也可能發展到不可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