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復律后應立即進行心電監測,并嚴密觀察患者的心率、心律、血壓、呼吸和神志,監測應持續24小時。電復律術后是否有并發癥:如皮膚燒傷、心肌損傷、循環栓塞、肺水腫以及各種形式的心律失常等。
2.心室顫動的患者復律后在監護室留院觀察,房顫、室上性心動過速復律后普通病房留院觀察1~7天。
3.休息與飲食患者清醒后,臥床休息l~2天,清醒2小時內避免進食水,防止惡心、嘔吐。活動量以不引起心慌、胸悶為度。
4.清醒2小時后給予高熱量、高維生素、易消化飲食,保持排便通暢,避免情緒激動、吸煙、過度勞累、進食刺激性食物等。
5.嚴格按醫囑服藥,定期復查;有心慌胸悶、呼吸困難應立即就診,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反復發作的室性心動過速、心房顫動,應盡早安裝除顫起搏器或經皮導管射頻消融治療。
指導患者規律服藥,告知服藥的注意事項,避免誘發因素,保持心情舒暢,適當增加活動。心臟病有復發的可能性,告知患者要有心理準備。
對于心房顫動患者,即使復律前未使用抗凝藥物治療,但是復律后仍需要抗凝4周,因為心房功能的恢復可能延遲至竇性心律恢復后3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