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臨床應用
口服:1mg/次,2次/日。靜注:3~6mg/次,于放療或化療前用。每日最高劑量不應超過9mg。
2、不良反應
患者對本品耐受性較好,主要不良反應為頭痛,發生率為10%~15%;其他少見的不良反應有便秘、嗜睡、腹瀉、AST和ALT暫時性升高等;也曾觀察到血壓變化,但停藥即消失,一般不需處理。未發現錐體外系反應及其他嚴重不良反應。
3、注意事項
慎用于下列情況:中、重度肝損傷,先天性長QT綜合征或存在發生QT間期延長風險(電解質異常、大劑量蒽環類治療)的患者。
因本品減慢消化道運動,消化道運動障礙者慎用。
本品僅限用于化學藥物引起強烈的惡心、嘔吐。不應與其他藥物混合于同一溶液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