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濁法的主要依據是懸濁液中的顆粒對光線的散射的性質。當一束光線通過懸濁液時,液體中顆粒的大小若小于入射光相應減弱。在一定條件下散射光的程度(或透射光減弱的程度)和懸濁液中顆粒的數量成比例關系。
其中,I為透射光強度,為入射光強度,b為光徑,為濁度。上式和比爾定律公式相似,故比色的程度方法,標準曲線制備,計算公式以及儀器等,同樣都適用于比濁法。
當光束通過一含有懸浮質點的介質時,由于懸浮質點對光的散射作用和選擇性的吸收,使透射光的強度減弱。
在分析時,必須先做工作曲線,以s對已知散射物的濃度c作圖。顯然,比濁法和比色法所依據的原理是相同的,實驗方法也相似。通常,比色計或分光光度計都可用于比濁分析。也有專門用于比濁分析的儀器,即濁度計或比濁計。
采用這種光散射測量技術必須注意:
①該法適合于分析混濁度較大的樣品,光束通過試樣后,透射光強度應有顯著減弱。I0與I相差較大,則測量誤差較小。
②在制作工作曲線和樣品時,應盡可能保持操作條件一致,以保證懸浮質點大小和形狀的均勻性,以及生成穩定的膠態懸浮體。反應物的濃度、加入的順序和速度,介質的酸度、溫度、放置時間等對懸浮質點的大小和均勻性都有影響。必要時可加入一些表面活性劑或其他保護膠體以防止懸浮物迅速沉降。
③如測量的懸浮物試樣具有顏色,則應選擇最小吸收的波長作入射光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