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藥說明
口服,一日2次,建議與早餐及晚餐同服。
起始劑量:
推薦劑量為一次4mg,一日2次,服用4周。治療過程中保證足夠液體攝入。
維持劑量:
初始維持劑量為一次8mg,一日2次,此劑量下,患者至少維持4周。
醫師在對患者臨床療效及耐受性進行綜合評價后,可以將劑量提高到臨床最高推薦劑量,一次12mg,一日2次。
服用本品請參照以上推薦方案或遵醫囑。特殊人群用藥注意事項參見說明書相關部分。本品無撤藥反應。
特殊人群劑量
2、肝腎功能損害患者用藥
中度和重度肝腎功能損害患者可能造成加蘭他敏的血藥濃度升高。
有中度肝功能損害患者在服藥的第一個星期應從一次4mg,一日1次開始,最好在早晨服藥。然后加到一次4mg,一日2次,至少保持4周。這些患者,加蘭他敏的維持劑量不應超過一次8mg,一日2次。
不建議嚴重肝功能損害的患者使用加蘭他敏。
肌酐清除率高于9ml/min的腎功能損害患者無需進行劑量調整。
而肌酐清除率低于9ml/min的嚴重腎功能損害患者因為缺乏研究數據,所以不建議使用加蘭他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