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射用前列地爾的劑量
1、靜脈注射:
根據目前的資料,除非另有說明,下列劑量方案適合于本品靜脈注射:
將2安瓿本品(40μg前列地爾)溶于50-250ml生理鹽水中,將此溶液作靜脈滴注,2小時滴完,每日2次。或將3安瓿本品(60μg前列地爾)溶于50-250ml生理鹽水中進行靜脈滴注,3小時滴完,每日1次。
對于腎功能損害的病人(腎功能不全,肌酐值]1.5mg/dl),靜脈滴注治療應從1安瓿本品開始,滴注時間為2小時,每日2次(40μg前列地爾)。根據臨床總體情況,在2至3天內將劑量增加至上述推薦的正常劑量。腎功能不全或有心臟病的病人其滴注液體量應限制在50-100ml/天,并且宜用輸液泵滴注。
2、動脈內注射:
將1安瓿本品(相當于20μg前列地爾)溶于50ml生理鹽水。
基于目前的資料,下列劑量方案適合于動脈內輸注治療:
除非另有說明,半安瓿本品(10μg前列地爾)由輸液泵于60-120分鐘內經動脈輸完。如有必要,特別是如果存在壞死,只要可以耐受,劑量可增加至1安瓿(20μg前列地爾)。通常每天輸注1次。如動脈內輸注是通過一個導管給予,根據耐受性和癥狀的嚴重程度,建議劑量為0.1-0.6ng/kg體重/分鐘,用輸液泵輸注12小時以上。
二、注射用前列地爾的使用時間
在本品治療3周后,應明確治療是否已取得良好效果,如病人已不再對治療有所反應,應停止使用。所有治療期不能超過4周。
三、注射用前列地爾的穩定性
溶液必須在輸注前新鮮配制,并在12小時內用完。超過有效期后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