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比伐蘆定用于靜脈注射和靜脈滴注。對于未接受 PTCA的不穩定心絞痛患者和其它冠狀動脈疾病患者,尚無試驗資料。在實施 PTCA之前,本品常規劑量為首劑 1.0 mg‘kg~ ,合并 2.5 mg·kg ·h 靜脈滴注 4 h,如果需要,可按 0.2 mg ·kg ·h一 維持至 20 h。用 5%葡萄糖或 0.9%氯化鈉注射液溶解后使用。本品不得用于肌內注射。 腎功能不全的患者 ,需根據表 1值酌情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