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服,一日兩次,早、晚進餐時服用(見【藥代動力學】)。
鹽酸伊伐布雷定片起始治療僅限于穩定性心力衰竭患者。建議在有慢性心力衰竭治療經驗的醫生指導下使用。
通常推薦的起始劑量為5mg,一日兩次。治療2周后,如果患者的靜息心率持續高于60次/分鐘,將劑量增加至7.5mg,一日兩次;如果患者的靜息心率持續低于50次/分鐘或出現與心動過緩有關的癥狀,例如頭暈、疲勞或低血壓,應將劑量下調至2.5mg(半片5mg片劑),一日兩次;如果患者的心率在50和60次/分鐘之間,應維持5mg,一日兩次。
治療期間,如果患者的靜息心率持續低于50次/分鐘,或者出現與心動過緩有關的癥狀,應將7.5mg或5mg一日兩次的劑量下調至下一個較低的劑量。如果患者的靜息心率持續高于60次/分鐘,應將2.5mg或5mg一日兩次的劑量上調至上一個較高的劑量。
如果患者的心率持續低于50次/分鐘或者心動過緩癥狀持續存在,則必須停藥(見【注意事項】)。
2、特殊人群
腎功能不全患者:腎功能不全且肌酐清除率大于15ml/min的患者無需調整劑量(見【藥代動力學】)。尚無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min的患者使用本品的臨床資料,此類人群用藥時需謹慎。
肝損害患者:輕度肝損害患者無需調整劑量,中度肝損害患者使用本品時需謹慎。尚無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的研究,此類患者使用本品后,全身暴露量可能明顯增加,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本品(見【禁忌】及【藥代動力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