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傳導異常)慎用。
2.出現遲發性運動障礙,應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藥。
3.出現過敏性皮疹及惡性綜合征應立即停藥并進行相應的處理。
4.用藥后引起體位性低血壓應臥床,血壓過低可靜脈滴注去甲腎上腺素,禁用腎上腺素。
5.肝、腎功能不全者應減量。
6.癲癇患者慎用。
7.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與白細胞計數。
8.對暈動癥引起的嘔吐效果差。
9.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
10.本品顏色變深或有沉淀時禁止使用。
11.本品不宜皮下注射,靜脈注射可引起血栓性靜脈炎,應稀釋后緩慢注射。
12.不適用于有意識障礙的精神異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