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量視疼痛程度及患者個體的敏感性而定。除非有其它規定,本品應按下述劑量要求用藥:
成人和大于12歲的青少年:
通常初始劑量為100mg每日早晚各一次。如果止痛不滿意,劑量可增加至每次一片150mg或片200mg每日兩次。
藥片應用足量水整片吞服,不要掰開或咀嚼,與進食無關。
通常采用能達到鎮痛效果的最低劑量。除特殊臨床情況外,日劑量不應超過400mg。
肝腎功能不全者:患有嚴重腎和/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在不太嚴重的情況下,應考慮延長給藥間隔時間。
療程:本品的療程不應超過治療所需。如因疾病性質和嚴重程度需長期應用本品,應定期作仔細檢查(必要時中斷治療)以便決定進一步用藥程度及是否繼續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