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血壓:
未用利尿劑者開始治療時每日推薦劑量為10mg,每天1次,若療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對某些日服一次的患者,在給藥間隔末期,降壓作用可能減弱,此類病人,每日總的劑量應均分成兩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劑,本品治療高血壓的每日最大推薦量為40mg,一次或均分為兩次服用,如單獨服用鹽酸貝那普利不能控制血壓,可加服利尿劑。鹽酸貝那普利與補鉀劑、鉀鹽代用品或保鉀利尿劑合用可引起血鉀升高。
腎功能損害者的劑量調整:
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服常用劑量即可。肌酐清除率<30ml>3mg/dl)的病人,推薦的初始劑量為每日一次,每次5mg,必要時,劑量可加至10mg,每日一次。若仍需進一步降低血壓,可加用利尿劑或另一種降壓藥(見注意事項:血液透析病人)。
2.充血性心力衰竭:
本品適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輔助治療,推薦的初始劑量為2.5mg,一天一次,由于會出現首劑后血壓急劇下降的危險,當病人第一次服用本品時需嚴密監視(見慎用)。當病人未出現癥狀性的低血壓及其它不可接受的副反應,如果心衰的癥狀未能有效緩解可載2-4周后將劑量調整為 5mg 一天一次。根據病人的臨床反應,可以在適當的時間間隔內將劑量調整為 10mg 一天一次甚至 20mg 一天一次。本品一天一次即有效,但若將一天的劑量分為二次服用有些病人反應更好。對照臨床研究表明嚴重心衰病人(NYHA分級IV)較輕、中度心衰病人(NYHA分級Ⅱ-Ⅲ)需更小的劑量。
當心衰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時,日劑量最高可增加至10mg,但較低的初始劑量(如2.5mg)可能已經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