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吸收不受食物影響,可在飯前、飯中或飯后服用,日服一次。
· 原發性高血壓
對原發性高血壓患者,通常建議起始劑量應為2.5~5mg,有效維持劑量為每日10~20mg。劑量應按血壓的變化來調整,每日最高劑量為40mg。腎損傷的患者、不能中斷利尿劑治療的患者、因種種原因血容量減少和/或血鈉降低的患者以及腎血管性高血壓的患者,應服用較低的起始劑量。
·使用利尿劑治療的患者
開始用本品治療時可能會產生癥狀性低血壓,同時使用利尿劑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現癥狀性低血壓,由于這些患者血容量減少并且/或鈉流失,所以應慎重合并用藥。在開始使用本品治療前2~3天應停用利尿劑。對利尿劑不能停用的患者,本品治療應從5mg開始,以后的劑量調整應根據血壓來進行。如有需要,利尿劑可以重新使用。
·腎功能受損時劑量調整
腎功能損傷患者應按表1列出的肌酐清除率的界定來調節劑量
肌酐清除率(ml/min) 起始劑量(mg/day)
≥10,≤30ml/min 5mg
<10ml/min 2.5mg*
(包括在透析的患者)
*劑量和服用的次數應按血壓高低調節。
逐步增加劑量直至血壓被控制或至最大日劑量40mg。
·腎血管性高血壓
對某些腎血管性高血壓患者,特別是兩側腎動脈狹窄或單腎動脈狹窄患者,在首次服用本品可能會產生很大的反應,所以建議2.5mg或5mg的較低的起始劑量,然后再根據血壓來調節劑量。
·充血性心力衰竭
對用利尿劑和/或洋地黃不能適當控制的患者,可加用本品,開始劑量為每日一次2.5mg,通常有效劑量范圍為5~20mg。
本膠囊的規格為10mg/粒。當用藥劑量為2.5mg/日、5mg/日時,應選用相應規格的賴諾普利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