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可影響胚胎發育。動物實驗發現有骨骼畸形和腭裂等。患有類風濕關節炎和胱氨酸尿的孕婦,在妊娠期服用本品曾報道其出生嬰兒有發育缺陷,因此,孕婦應忌服。若必須服用,則每曰劑量不超過1g。預計孕婦需作剖腹產者,應在妊娠末6周起,至產后傷口愈合前劑量每曰限在250mg。尚不明確本藥是否可分泌入乳汁,建議哺乳期婦女禁用。
2、兒童用藥: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的參考文獻。
3、老年用藥:65歲以上老人服用容易有造血系統毒性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