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靜脈滴注。開始滴注速度為1.0ml/分鐘(約20滴/分鐘)持續15分鐘后若無不良反應,可逐漸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過3 .Oml/分鐘(約60滴/分鐘)。
用量:遵醫囑。
推薦劑量:
本品與拉米夫定聯合使用。拉米夫定的用量與用法:在術前I周至術后的健存期內每天口服100mg。
本品的給藥劑量為無肝期4000IU,術后HBV脫氧核糖核酸(HBV -DNA)與HBV表面抗原(HBsAg)轉陰前每天2000IU。
HBV-DNA或HBsAg轉陰后2000IU/次,給藥間隔是4周。由于藥物的半衰期個體差異較大,建議臨床上根據監測的血藥濃度調整給藥間隔。治療周期為術后至少持續使用3年。
調整劑量:對術前未使用拉米夫定治療,手術時HBV -DNA與HBsAg均為陽性的病例應在無肝期至HBV-DNA或HBsAg轉陰前適當增加本品的給藥劑量。
本品使用時應監測血藥濃度,無肝期至術后HBV -DNA與HBsAg轉陰前,使患者血清中抗-HBs效價維持在≥500IU/L;HBV -DNA與HBsAg轉陰后使患者血清抗-HBs效價維持在≥150IU/L。
無效或復發的患者不推薦繼續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