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種所有疫苗均須有合理的監護措施,以防發生罕見的過敏反應。接種本疫苗后若出現過敏反應,應及時到接種地或醫院就診。
(2)本品不得靜脈注射,應確保針頭未刺入血管內。
(3)使用前檢查包裝容器、標簽、外觀、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如包裝容器有裂縫、瓶塞有松動、標簽有脫落、瓶內有異物顆粒或變色者以及超過有效期等情況均不得使用。
(4)在疫苗一經開啟,應立即使用。
(5)任何情況下,疫苗中的破傷風類毒素不能代替常規破傷風類毒素的免疫接種。
(6)本品未進行與其它疫苗同時接種的臨床試驗,與其它疫苗之間是否存在相互干擾未知,應盡量避免同時接種,以免影響疫苗的接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