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針末端及表盤刻線寬度:應不超過表6—10—39的要求。
表6—10—39指針末端及表盤刻線寬度
測量范圍(mm) 表盤刻度型式(分度) 表圈直徑(mm) 指針末端及表盤刻線寬度(mm)
0~3 50 42 0.10~0.20
0~5,0~10 100 >42 0.15~0.25
測頭測量面的表面粗糙度:應不超過表6—10—40的要求。
表6—10—40測頭測量面表面粗糙度
測頭材料 鋼 硬質合金 寶石
測頭測量面表面粗糙度 Ra 0.1 Ra 0.2 Ra 0.05⑹
裝夾套筒直徑:直徑為Φ80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