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卡馬西平誘導肝單胺氧化酶系統,本品可減少甚至消除某些藥的活性。如氧異安定、氯硝安定、乙琥胺、撲癇酮、丙戊酸、三唑安定、皮質甾醇、環孢菌素、地高辛、強力霉素、氟哌啶醇、丙咪嗪、美沙酮、口服避孕藥、茶堿、口服抗凝血劑。應測定相應指標,調整劑量。 2.與對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單次超量或長期大量,肝臟中毒的危險增加,后者的療效降低。雷米封的伴隨治療將引起毒肝性增大。 3.下列藥物可增加血漿中卡馬西平的濃度:紅霉素、三乙酰竹桃霉素、交沙霉素、雷米封、戊脲胺、硫氮?酮、右旋丙氧酚、乙氧苯氧甲嗎啉、氟苯氧丙胺、甲氰咪胍、乙酰唑胺、炔羥雄烯唑、去甲丙咪嗪。由于血漿卡馬西平濃度的提高,導致了有害反應的出現,應按規定的血漿濃度調節卡馬西平的劑量。 4.與氯磺丙脲、氯貝丁酯、去氧加壓素、賴胺加壓素、垂體后葉素、加壓素等合用,可加強抗利尿作用,合用的各藥都需減量。 5.與碳酸酐酶抑制劑合用,出現骨質疏松的危險性增加,出現早期癥狀時碳酸酐酶抑制劑即應停用,必要時給予相應的治療。 6.氟哌啶醇、洛沙平、馬普替林、噻嗪類或三環類抗抑郁藥可增強卡馬西平對中樞神經的抑制,降低驚厥閾,從而降低抗驚厥藥的療效,需調整用量以控制癲癇發作。 7.鋰可降低卡馬西平的抗利尿作用。某些伴隨治療的利尿劑可引起血鈉過低。 8.與單胺氧化酶(MAO)抑制藥合用時,可引起高熱或(和)高血壓危象、嚴重驚厥甚至死亡,兩藥應用至少要間隔14天,當卡馬西平用作抗驚厥時,MAO抑制劑可改變癲癇發作的類型。 9.卡馬西平可以降低諾米芬辛的吸收并加快其消除。 10.卡馬西平可降低酒精耐受性,因此患者在治療期間應避免飲酒。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