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照儀的構造原理與普通照相機基本相同,不同之處有:
(1)體積較大,構造堅固而精密,物鏡光軸通常為水平裝置。物鏡之前垂直固定原圖,感光片也垂直裝于物鏡之后,形似座架式人像照相機。
(2) 鏡頭通過皮腔與底片裝置相連,而原圖固定框、鏡頭、底片架三者保持平行,并均裝于有座軌的座臺上,其間距離可用手動或電動方式加以改變。
(3)鏡頭以較近物距能構成清晰像為原則而設計,成像面可以相當大(如大四開照相機,可直接攝制四開底片)。因攝制平面圖版,景深要求不大,光圈檔位一般較少,一般很少大于f/8,但鏡頭制造精密,消除各色像差色差,像角約30°~50°。此外,制版照相機皮腔后部多直接裝入暗室,便于裝卸感光片、調焦拍攝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