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尚無孕婦的用藥經驗,在妊娠首6個月不能應用維拉帕米。除非益處大于危險性,在妊娠末3個月也不應服用維拉帕米。
維拉帕米可通過胎盤屏障,有研究表明,臍帶血中的藥物濃度為孕婦血藥濃度的20-92%。維拉帕米可通過乳汁分泌,乳汁中的藥物濃度約為血藥濃度的23%。孕婦使用應權衡利弊,如確需應用本品,在治療期間應停止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