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西安交通大學教授李連生等人因學術造假,被撤銷其2005年所獲的國家科技進步獎二等獎,收回獎勵證書,并追回獎金。這也是我國首次對學術造假揮出重拳。近年來,學術不端的事件屢有發生,從2005年天津外國語學院的沈履偉抄襲事件,到2010年肖傳國襲擊方舟子事件,再到最近發生的復旦大學朱學勤涉嫌抄襲事件等等,都是本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則而不了了之。此次撤銷獎項的行為似乎讓學術打假看到了曙光,然而無論是監督部門的“懸空”,還是法律介入的有心無力,都讓業內人士不禁感嘆,學術打假,恐怕仍然是任重而道遠。
2月10日,科技部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發布通告,決定正式撤銷西安交通大學原教授李連生等2005年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決定,收回獎勵證書,并追回獎金。該項目全稱為“渦旋壓縮機設計制造關鍵技術研究及系列產品開發”,經科技部核實,其推薦材料中存在代表著作嚴重抄襲的行為。因此,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第二十一條及《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審核同意,并經國務院批準,決定撤銷其該項目所獲獎項,這也是我國首例因學術造假被撤銷的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
據了解,早在2007年底,西安交大的陳永江等6位教授便實名舉報,稱李連生在申報有關項目中存在造假、侵占他人學術成果進行拼湊和包裝等嚴重學術不端問題。從舉報李連生造假,到最終撤銷其獲得的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舉報者陳永江和幾位同事花了整整四年的時間,其間還遭遇了各種壓力與阻撓,后因央視焦點訪談節目的報道而廣受重視,才促成了校方與舉報者的溝通,最終撤銷獎項,并免除李連生的博士生導師資格。
雖然處在風口浪尖上的西安交通大學日前已經表態,對于科技部和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撤銷李連生等人2005年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的決定表示歡迎,并稱這是學校主動向科技部提出撤銷該獎項的申請后,科技部經過嚴格審查程序后,做出的正確決定。但如此大方地承認“家丑”并急于清理門戶的行為,難免不讓人覺得有點“獨善其身”的意思。
不過“獨善其身”總還是好過“視而不見”或者“徇私舞弊”的。近年來,“學術抄襲”這四個字兒幾乎聽得人耳朵都要起繭子了,但在各高校這些重災區里,卻顯得風平浪靜,一切如常。例如鬧得沸沸揚揚的“朱學勤抄襲門”,就以復旦大學一句“證據不足”而被迫“關門”。
2010年7月,有網友發帖指出,學者朱學勤2003年再版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剽竊。隨后,朱學勤主動致函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要求“啟動調查機制,辨明是非,還我清白”。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在經過調查之后,于2011年1月13日公布了對朱學勤論文涉嫌抄襲的調查結論。結果認定,朱學勤博士論文《道德理想國的覆滅》的相關章節,的確存在一些注釋不規范之處,但抄襲指控不成立,并且證據存在不足。
但事件并沒有就此平息,10天之后,有“打假衛士”之稱的方舟子在其博客上公開發表了對復旦大學的舉報信,他認為復旦大學委員會的調查結論,既違反《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又不符合學術界對抄襲認定的共識,應予撤銷,并重啟對朱學勤抄襲案的調查。
方舟子認為朱學勤基本上是拿起一本書從頭抄下來的,僅根據網上舉報,他就抄襲了1.8萬多字,根本沒花什么心思。另一方面,他還認為因為朱學勤是著名學者,又是復旦的博士,跟復旦學術規范委員會里面的某些人關系可能不錯,所以鑒定的過程很可能存在包庇,也肯定會夾雜很多人情世故在其中。
除朱學勤的代表論文《道德理想國的覆滅》外,2月6日,方舟子又在其博客上發表了朱學勤另外一部著作《中國與歐洲文化交流志》涉嫌抄襲的證據。這篇署名為明月族人的文章中指出,“朱學勤這部‘巨著’,是徹頭徹尾的水貨,本質上只是另一本書的抄襲和縮寫而已。而這另一本書,就是早它十多年出版的沈福偉教授的《中西文化交流史》。沈書中包括了中國和印度、波斯及西亞國家的文化交流,朱學勤將這些都刪去,挑出專講中國和歐洲文化交流的部分,略加改寫,就當成了自己的創作。”
截至記者發稿,方舟子要求重審的舉報信已發出一個月的時間,而復旦大學方面卻并未給出任何公開回應,也并沒有任何準備啟動重審的動向。而對于朱學勤另一部代表作《中國與歐洲文化交流志》的指責,朱學勤本人和復旦大學也均未發表任何意見。
在中國學術界,“抄襲”也許就像是長在臉上的一顆痣,一開始看,覺得別扭,不過看的久了,也就習慣了。但習慣的,卻并不一定都是對的。一個方舟子自然無法代表權威,一個勢單力薄的“打假衛士”自然也無法拔掉“學術造假”這顆毒瘤,那么學術的真偽到底該由誰來辨別,一旦發生學術造假又該向什么部門舉報呢?
記者首先致電教育部社科司,接線的女士很不耐煩地告訴記者,學術論文抄襲這事兒不歸教育部管,只歸各高校管。雖說各高校都處在寒假期間,記者并沒有聯系到有關部門的負責人,但“學術抄襲只歸各高校分管”的說法還是讓人難免有些疑惑,如若做賬的和審計的出自同一個部門,執法的和監督的出自同一個機構,那么公信力何在,其威信又何在?
據了解,我國早在2006年便成立了“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學風建設委員會”(簡稱“學風委”),該委員會由1位主任委員、6位副主任委員、20余位委員共同組成,并將在某校設立秘書處,處理日常事務。根據《章程》規定,“學風委”將承擔制定規范性文件,包括學術規范實施細則、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等。針對典型學風案例,將由“學風委”組織學科專家調查研究,進行專家鑒定,召開聽證會,在此基礎上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供有關單位參考。
另外,“學風委”應主動關注“學術造假”等相關事件,作為常設機構,應與各高校保持密切聯系,接受來自學界關于各種學術事件的檢舉。遇到重大學術不端案例,來自該校的“學風委”委員需回避,“學風委”將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學科委員及學界的其他知名專家進行調查、研究和鑒定。以此為基礎,做一份詳實的“調查報告”,在《學風委通訊》或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學風委”的意見或建議。
當年,“學風委”的成立被很多人看成是解決“學術抄襲”的一根救命稻草,然而5年過去了,“學術抄襲”之風卻不降反升,救命的稻草不但沒救了命,就連自己也幾乎是名存實亡了。如果說“學風委”的成立旨在打擊“學術造假”,那么它至少也該有個平臺接受監督與檢舉,然而記者在網絡上不但搜索不到該委員會的官方網址,就連聯系方式、工作地址也無從查詢,而所有關于“學風委”的新聞也都像是例行公事的文件,沒有發自“打假”前線的報道,更沒有對“抄襲”事件的表態。
既然是一個維護學術純凈,打擊學術造假的組織,卻沒有任何接受監督、檢舉的平臺,而且還隱匿得如此之深,著實讓人費解。
記者再次致電教育部,試圖尋找這個“維護學術純凈”的組織,了解“學術抄襲”的界定,新聞辦要求記者聯系教育部督導辦,以了解更多的信息,但督導辦卻向記者表示,沒有聽說過“學風委”,也不負責“學術抄襲”的事情,不能提供相關部門的聯系方式。隨后記者再次致電教育部新聞辦,接線員表示如果督導辦說沒有“學風委”,那就是沒有這個部門。在記者表示網絡上可以查到“學風委”的信息之后,電話另一端沉默了很久,并最終要求記者去社科司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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