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稱量皿→烘至恒重→稱取樣品→放入調好溫度的烘箱(100~105℃)→烘1.5小時→于干燥器冷卻→稱重→再烘0.5小時→稱至恒重(兩次重量差不超過0.002g即為恒重)
*油脂或高脂肪樣品,由于脂肪氧化,而后面一次重量反而增加,應以前一次重量計算。
*對于易焦化和容易分解的食品,可以選用比較低的溫度或縮短干燥時間。
*對于液體與半固體樣品,要在稱量皿中加入海砂,使樣品疏松,擴大蒸發的接觸面,并且用一個玻璃棒作為容器。先放到沸水浴中烘,烘的差不多,再放到烘箱烘,否則不加海砂樣品容易使表面形成一層膜,造成水分不易出來,另外易沸騰的液體飛沫使重量損失。
計算:水分=G2-G1/W
固形物(%)=100-水分%
G1——恒重后稱量皿重量(g)
G2——恒重后稱量皿和樣品重量(g)
W——樣品重量(g)
固形物——指食品內將水分排除以后的全部殘留物。其組分有蛋白質、脂肪、粗纖維、無氮抽出物和灰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