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儀器與用具
分析天平、電烘箱、干燥箱、瓷坩堝
2)測定步驟
①取樣方法:在成品庫中抽取樣品250g,單位質量超過250g的樣品取1塊或1袋,每塊取1/4~1/3,在乳缽中研碎(必要時可先用刀切),混勻后置廣口瓶內備用。
②稱瓶:將稱量瓶置于干燥箱中,在98~100℃下烘2h,取出置于干燥器內冷卻、稱量。再烘0.5h,稱重,如此重復操作直至恒重(前后兩次稱重相差不超過0.004g)
③稱樣:取餅干和糕點1g左右,面包取破碎的面包心3~4g,放入已稱至恒重的瓷坩堝中,立即蓋好,準確稱量至0.001g,操作要迅速。
④樣品的干燥與稱重:將瓷坩堝置于干燥箱中,并將蓋取下,在98~100℃(西式糕點為85~90℃)下烘干3h,趁熱將稱量瓶蓋上,取出,置于干燥器中,冷卻0.5h后稱重,再重復烘1h,冷卻,稱重,如此反復直至恒重。
3)結果計算
水分的質量分數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
w(水分)=(m2 -m1)×100%/m2
式中:w(水分)——水分的質量分數
m1——烘干后樣品及瓷坩堝的質量(g)
m2——烘干前樣品及瓷坩堝的質量(g)
平行測定兩個結果間的差數不得大于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