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大氣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日前,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張力軍就《意見》出臺的背景、大氣聯防聯控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等問題接受了本網記者的專訪。
問:請介紹一下《意見》出臺的背景?
答:當前,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在城市空氣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顆粒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的同時,酸雨、灰霾和光化學煙霧等區域性大氣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近年來,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每年出現灰霾污染的天數達到100天以上,廣州、南京、杭州、深圳、東莞等城市灰霾污染更為嚴重。東部地區大氣能見度與20世紀60年代初期相比,下降了約7-15公里。區域性大氣污染不僅發生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在遼寧中部、山東半島、武漢及其周邊、長株潭、成渝、海峽西岸等區域也時有發生,已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環境問題。
分析導致區域性大氣污染的原因,與我國一些地方長期以來經濟發展方式粗放、產業結構不合理密切相關。同時,因大氣環流造成城市間污染物相互影響,僅僅依靠各個城市“各自為戰”,沒有形成區域性治污合力,也是目前酸雨、灰霾和光化學煙霧污染嚴重的重要原因。借鑒北京奧運會空氣質量保障成功經驗,以及美國、歐洲和日本空氣質量改善的有益做法,解決區域大氣污染嚴重問題,必須及早采取聯防聯控措施,切實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嚴格治污落實責任,全面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黨中央、國務院對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高度重視,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環境保護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廣泛吸收社會各界意見建議,起草完成了《意見》,并先后征求相關部委、地方政府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于5月11日轉發了《意見》,這對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環境質量,必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
問:《意見》與現行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措施相比,有哪些突破?
答:對比現行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意見》取得了十項突破:
第一,管理思路取得新突破,樹立了“五統一”的指導思想。即區域聯防聯控實行“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第二,工作重點進一步明確,要求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率先在聯防聯控工作上取得突破。第三,區域環境準入引入新機制,建立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會商機制,近期主要工作包括信息共享和信息通報等。第四,污染物排放控制有了新要求,突出區域特點,設立區域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實行區域二氧化硫總量控制,開展區域煤炭總量控制試點,并將氮氧化物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區域總量控制范疇。第五,首次明確協同控制要求,推進脫硫、脫硝、除塵、除汞等多污染物協同控制示范工程,出臺前瞻性污染防治措施,解決污染治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問題。第六,全面系統地部署了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針對日益突出的機動車污染嚴重問題,實施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治污措施。第七,完善了空氣質量評價體系,增加臭氧、細顆粒物等評價指標,從根本上解決環境監測結果與老百姓感觀不一致的問題。第八,建立了由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參加的區域聯防聯控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區域污染問題。第九,健全了城市空氣質量分級管理制度,要求針對不同城市的污染特點,實施有針對性的分類指導措施。第十,提出區域監管考核新舉措。建立區域空氣質量考核指標體系,組織開展區域聯合執法檢查,落實區域聯防聯控規劃各項任務。
問:實施區域聯防聯控的指導思想是什么,要達到什么樣的工作目標?
答:《意見》是國務院第一次專門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的綜合性政策文件,明確提出了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區域聯防聯控的指導思想是,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的,以全面削減污染排放為手段,充分體現了“質量改善與總量控制并重”的工作思路,以便讓人民群眾實實在在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效益。同時,《意見》將“增強區域環境保護合力”作為著力點,構建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意見》在工作機制、污染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工作目標。一是工作機制方面,要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形成區域大氣環境管理的法規、標準和政策體系;二是污染減排方面,要實現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下降,重點企業全面達標排放;三是環境質量改善方面,要在“十二五”期間實現重點區域內所有城市空氣質量達到或好于國家二級標準,酸雨、灰霾和光化學煙霧污染明顯減少,區域空氣質量大幅改善。此外,《意見》還提出,要確保2010年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空氣質量良好。
問: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措施的重點區域是哪里?
答:考慮到不同地區空氣質量狀況差異以及開展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緊迫性的不同,《意見》將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重點區域設定為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同時,要求積極推進遼寧中部、山東半島、武漢及其周邊、長株潭、成渝、臺灣海峽西岸等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其他區域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應根據社會、經濟、環境協調發展的實際需求,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
當前,我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經濟發展迅速,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有關部門預測,未來20年,三大重點區域仍將主導我國經濟的發展。然而,高速的城市化進程也造成人口高度密集、污染物排放集中,給區域環境容量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并影響了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必須盡快落實區域聯防聯控各項措施,切實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確保區域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問:與傳統的城市大氣污染防治相比,《意見》相關規定具有哪些特色?
答:與傳統的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相比,《意見》最明顯的特色就是打破了地方行政區劃界限,將區域大氣環境作為整體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著力構建“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的區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意見》至始至終貫穿這一指導思想,打出了聯防聯控措施“組合拳”,包括:
一是統一規劃。針對區域空氣質量狀況和污染特征,組織編制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統籌考慮區域環境承載力、排污總量、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城市間相互影響等因素,科學地確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污染防治措施和重點治污項目。
二是統一監測。推動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建設,提高區域空氣質量監測能力,重點加強酸雨、細顆粒物、臭氧等空氣質量監測,并實現區域監測信息共享。
三是統一監管。加強區域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加大區域環境執法力度,組織開展區域大氣污染專項整治活動。到2012年底前,實現重點企業全部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四是統一評估。建立聯防聯控工作評估考核體系,對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對于未按時完成規劃任務且空氣質量狀況嚴重惡化的城市,將出臺嚴格的空氣質量管理獎懲措施。
五是統一協調。建立跨行政區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調機制,加強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形成區域治污整體合力。
問:能否解釋一下在重點污染物減排方面的具體要求?
答:《意見》圍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明確提出開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綜合防治,將從當前的二氧化硫總量控制向多污染物綜合控制過渡,具體包括:第一,完善區域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制定區域二氧化硫總量控制目標,并將氮氧化物納入總量控制范疇。“十二五”期間要完成重點區域內火電廠脫硝工作。第二,加大顆粒物污染防治力度,水泥、火電行業以及工業鍋爐要全部采用袋式等高效除塵技術。第三,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逐步推進工業行業、油品儲運銷、餐飲服務業等領域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第四,建設火電機組煙氣脫硫、脫硝、除塵和除汞等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技術示范工程。
問:在防治機動車污染方面,《意見》作出了哪些系統部署?
答:我國機動車保有量迅速提高,2009年已超過7600萬輛,機動車尾氣排放已成為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近年來,我部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加大監管力度,提高新車排放控制標準。目前,全國已經實施機動車國家第三階段污染物排放標準,北京、上海、廣州提前實施了機動車國家第四階段污染物排放標準。同時,我們積極加強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自2009年10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了機動車黃色和綠色環保標志管理,提高了機動車尾氣排放合格率。
雖然我國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機動車環境管理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特別是在車用清潔燃油供應、老舊機動車淘汰、公共交通發展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無法滿足空氣質量改善的需要。
針對機動車環境監管形勢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意見》作出了全面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的有關部署:一是繼續提高機動車排放控制水平。完善新生產機動車環保型式核準制度,禁止不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的生產、銷售和注冊登記,繼續推進汽車“以舊換新”工作,加速淘汰高排放的“黃標車”和低速載貨車。二是完善機動車環境管理制度。加強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對排放不達標車輛進行專項整治。建立機動車環保管理信息系統,加強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監督管理,研究出臺有利于機動車污染防治的稅費政策。三是加快車用燃油清潔化進程。制定并實施國家第四、第五階段車用燃油標準和車用燃油有害物質限量標準,強化車用燃油清凈劑核準管理,加快車用燃油低硫化進程,增加優質車用燃油市場供應。四是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全面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完善城市交通基礎設施,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車出行條件。
問:在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促進發展方式轉變上有什么新舉措?
答:在引導區域產業發展方面,《意見》要求從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優化區域工業布局、推進技術進步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工作。在重點區域內,將禁止新建、擴建除“上大壓小”和熱電聯產以外的火電廠;在城市城區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擴建鋼鐵、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業,對城區內已建重污染企業也要結合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搬遷改造。同時,全面加強重點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鼓勵企業使用清潔生產先進技術。
在推進能源清潔利用方面,《意見》要求從控制燃煤污染、推廣清潔能源、發展集中供熱等三個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嚴格控制重點區域內燃煤項目建設,開展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試點,強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推進城市集中供熱工程建設,并鼓勵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使用,逐步淘汰效率低、污染重的燃煤小鍋爐。
問:為完成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任務,《意見》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和要求?
答:《意見》從監管體系、科技支撐、資金投入、政策措施、協調機制、責任機制、考核機制等方面,提出了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組織保障措施。
第一,完善區域空氣質量監管體系。加強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監測,建立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加快空氣質量評價指標修訂工作,完善臭氧和細顆粒物空氣質量評價方法;強化城市空氣質量分類管理,加強區域環境執法監管,開展區域大氣環境聯合執法檢查,集中整治違法排污企業。
第二,加強空氣質量保障能力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力度,著力推進重點治污項目和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加強區域大氣污染形成機理研究,加大細顆粒物、臭氧污染防治技術示范和推廣力度;完善環境經濟政策,嚴格重污染行業上市公司環保核查,積極推進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指標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工作,完善有利于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的激勵機制。
第三,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協調機制,編制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嚴格落實治污責任,地方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考核;環境保護部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評估檢查,對于未按時完成規劃任務且空氣質量狀況嚴重惡化的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
問:圍繞《意見》的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近期將重點開展哪幾項工作?
答:為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近期將著力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集中抓好《意見》的宣傳貫徹,組織各方面力量廣泛宣傳《意見》各項措施,并分地區、分層次舉辦培訓班,營造《意見》實施的社會氛圍。
二是抓緊制定《意見》配套政策。盡快出臺《意見》各項措施的實施細則,將意見各項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中,啟動《“十二五”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編制工作。
三是建立和完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聯合有關部門、有關地方政府適時召開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專題會議,及時交流、通報工作進展,全面落實區域聯防聯控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