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菌操作要求
微生物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有嚴格的無菌觀念,許多實驗要求在無菌的條件下進行,主要原因,一是防止試驗操作中人為污染樣品,二是保證工作人員安全,防止檢出的致病菌由于操作不當造成個人污染。要求如下:
1.1 接種細菌時必須穿工作服、帶工作帽;
1.2 進行接種食品樣品時,必須穿專用的工作服、帽及拖鞋,應放在無菌室緩沖間,工作前經紫外線消毒后使用;
1.3 接種食品樣品時,應在進無菌室前用肥皂洗手,然后用酒精棉球將手擦干凈;
1.4 進行接種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養基等必須經消毒滅菌,打開包裝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放置后再使用,金屬用具應高壓滅菌或用酒精點燃燒灼三次后使用;
1.5 從包裝中取出吸管時,吸管尖部不能觸及試管或平皿邊;
1.6 接種樣品、轉種細菌必須在酒精燈前操作,接種細菌活樣品時,吸管從包裝中取出后及打開試管塞都要通過火焰消毒;
1.7 接種環和針在接種細菌前應經火焰燒灼全部金屬絲,必要時還要燒到針和環與桿的連接處,接種結核菌和烈性菌的接種環應在沸水中煮沸5min,再經火焰燒灼;
1.8 吸管吸取菌液或樣品時,應用相應的橡皮頭吸取,不得直接用口吸。
二、無菌間使用要求
2.1 無菌間應密封,不得隨意打開,并設有與無菌間大小相應的緩沖間及門,另盡量設有的小窗,以備進入無菌間后傳遞物品。
2.2 無菌間應保持清潔,工作后用煤酚皂液溶液消毒,擦拭工作臺面,不得存放與試驗無關的物品;
2.3 無菌間使用前后應將門關緊,打開紫外燈,如采用室內懸掉紫外燈消毒時,需30W紫外燈,距離工作臺1m處,照射時間不少于30分鐘,使用紫外燈,應注意不得直接在紫外線下操作,以免引起損傷,燈管每隔兩周需用酒精球輕輕擦拭,除去上面的灰塵和油垢,以減少紫外線穿透的影響;
2.4 處理和接種食品標本時,進入無菌間操作,不得隨意出入,如需要傳遞物品,可通過小窗傳遞;
2.5 在無菌間需用安裝空調時,則應有過濾裝置。
三、消毒滅菌要求
微生物檢測用的玻璃器皿、金屬用具及培養基、被污染和接種的培養物等,必須經滅菌后方能使用。
3.1 滅菌前準備
3.1.1 所有需經滅菌的物品首先要清洗晾干,玻璃器皿如吸管、平皿用紙包裝嚴密,如用金屬筒應將上面氣孔打開。
3.1.2 裝培養基的三角瓶塞好棉塞,用紙包好,試管蓋好蓋,注射器須將管芯抽出,用紗布包好。
3.2 裝放
3.2.1 大型高壓蒸氣鍋:放置滅菌物品不應超過鍋內容積的80%,物品應放置鍋內擱架上或鐵絲筐中。
3.2.2 手提式高壓鍋:將物品分別包扎好,直接放入消毒筒內,物品之間不能過擠。
3.3 設備檢查
3.3.1 檢查門的開關是否靈活,橡皮圈有無損壞,是否平整。
3.3.2 壓力表蒸氣排盡時是否停留在零位,關好門和蓋,通蒸氣或加熱后,觀察是否漏氣,壓力表與溫度計所標示的狀況是否吻合,管道有無堵塞。
3.3.3 對有自動電子程序控制裝置的滅菌器,使用前應檢查規定的程序,是否符合于進行滅菌處理的要求。
3.4 滅菌處理
手提式高壓鍋或立式壓力蒸氣滅菌器的使用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3.4.1 手提式高壓鍋在主體內加入3L清水,立式高壓鍋加水16L(重復使用時應將水量補足,水變混濁需要更換)。
3.4.2 手提式壓力鍋將頂蓋上的排氣管插入消毒桶內壁的方管中(無軟管或軟管銹蝕破裂的滅菌器不得使用)。
3.4.3 蓋好頂蓋擰緊,勿使漏氣;置滅菌器于火源上加熱,立式壓力鍋通上電源,并打開頂蓋上的排氣閥放出冷氣(水沸騰后排氣10~15min)。
3.4.4 關閉排氣閥,使蒸氣壓上升到規定要求,并維持規定時間(按滅菌物品性質與有關情況而定)。
3.4.5 達到規定時間后,對需干燥的物品,立即打開排氣閥排出蒸汽,待壓力恢復到零時,自然冷卻至60℃后開蓋取物,如為液體物品,不要打開排氣閥,而應立即將鍋去除熱源,待自然冷卻,壓力恢復至零,溫度降到60℃以下再打開蓋取物,以防止突然減壓液體劇烈沸騰活容器爆破。
3.5 滅菌溫度與時間
3.5.1壓力蒸氣滅菌鍋滅菌溫度與時間見下表:

3.5.3 取出的物品掉落在地或誤放不潔之處,或沾有水液,均視為受到污染,不可作為無菌物品使用。3.5.2 滅菌處理:滅菌后物品,劑等,應檢查是否符合達到滅菌后的色澤或狀態,未達到者應廢棄。
3.5.4 取出的合格滅菌物品,應存放于貯藏室或防塵柜內,嚴禁與未滅菌物品混放。
3.5.5 凡屬合格物品,應標有滅菌日期及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