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的常規治療為利尿劑、ACEI(或ARB)和β受體阻滯劑三類藥物的聯合使用,地高辛作為第四類聯用的藥物,以進一步改善癥狀、控制心率等。醛固酮受體拮抗劑則應用于重度心衰患者。
1.病因治療
控制高血壓、糖尿病等危險因素,用抗血小板和他汀類調脂藥物治療,進行冠心病二級預防;
2.改善癥狀
根據病情調整利尿劑、洋地黃、硝酸酯的使用;
3.神經內分泌抑制劑
應從小劑量逐漸增至目標劑量或患者能耐受的最大劑量;
4.藥物反應監測
①水鈉潴留消退后可逐漸減少利尿劑用量,或小劑量維持,同時預防低鉀血癥,限制鈉鹽攝入量(天)。檢測利尿劑效果和調整劑量的最可靠指標是每日體重的變化,可以早期發現體液潴留。②對于失代償期患者出院后,將靜脈使用正性肌力藥物改用地高辛(老年患者0.125 mg/d)。反復出現心衰者,若停地高辛,導致心衰加重。若出現厭食、惡心、嘔吐癥狀,應當停用地高辛或監測地高辛濃度。③每1~2 周增加ACEI(或ARB)劑量,注意監測血鉀、血壓和血肌酐水平,當血肌酐升高[>265.2μmol/L(3mg/dl)]、高鉀血癥(>5.5mmol/L)或低血壓(收縮壓<90mmHg)時,應停用ACEI(或ARB)。④對于病情穩定、無體液潴留、心率≥60次/分鐘者,每2周增加β受體阻滯劑的用量,心率<55次/分鐘或伴有眩暈等癥狀,則應減量。
5.監測頻率
患者每天應自測血壓、心率、體重并記錄。出院后每兩周復診一次,觀察癥狀、體征變化并作血液生化復查,據此調整藥物種類和劑量。病情穩定3個月后,可每月復診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