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John Wiley & Sons Ltd, Int. Jnl. Lab. Hem. 2016, 38, 457–471.
近日由國際血液學標準委員會(ICSH)組織的包括自歐洲,美洲,澳大利亞和亞洲的多個國家不同級別醫學實驗室的一項臨床調查,發表于《Int.
Jnl. Lab. Hem.
》雜志,該調查就各實驗室對危急值管理包括項目設置,閾值制定,相關形態學表現,危急值確認,臨床溝通及相關制度改進等方面進行了全面調查與分析。
該調查囊括了666家實驗室,其中499家提交了完整的調查問卷,該問卷共包括21個問題,描述全血細胞計數結果閾值設定,出現危急值的形態學發現,危急值列表,臨床溝通過程和危急值管理制度。該調查對全球危急值臨床實踐作了簡要說明,并發現在危急值管理方面不同實驗室能力差異較大。本研究提供的建議代表著優質實驗室臨床實踐共識。利于促進標準化危急值管理制度的實施與持續改進。
危急值定義最初由Lundberg于1972年提出的,是極其異常測定結果,代表患者處于危及生命狀態,且急需及時臨床糾正措施。實驗室有責任將危急值及時通知臨床醫護人員,以便及時進行臨床干預。雖然,臨床實驗室的自動化和信息化逐步提高進而提高了實驗室質量性能,但是日常大量和快速的數據流量可導致信息過載和系統通信故障,并因此增加了醫療錯誤率,在危急值管理方面需要改進的方面還有很多。
盡管臨床醫生和實驗室人員均意識到危急值報告是患者預后的決定因素。但在已發表的文獻中,就哪些參數和各參數那些測定值應作為危急值缺乏共識,各實驗室使用術語和管理制度也各有不同。基于以上原因,標準化血液實驗室危急值實踐管理指南作為評價實驗室性能一部分。
此次ICSH調查的目標是基于目前臨床實踐過程建立標準化血液學危急值管理建議。這也是首次關于血液學危急值管理臨床實踐的全球性調查。
ICSH危急值管理工作組基于國家/地區網絡系統發起一項全世界范圍內調查問卷,其目的旨在以全血細胞計數為例,了解定量和定性項目危急值管理過程。特殊人群未被評估。調查問卷包括多選題和二選一題目,參與者可對題目進行自由評論。
相關術語及條款
1.危急值:檢測結果預示存在潛在威脅生命的病理生理狀態或可能出現嚴重疾病,不可逆損傷或死亡,因此需要緊急醫學觀察和處理。
2.顯著異常結果:該檢測結果沒有威脅生命,但需要及時醫學觀察,在一定時間內判斷是否需要隨后醫療處理。
3.報警閾值:檢驗項目的閾值高限與低限或測試結果在臨界或臨床重要時間范圍內的變化幅度,超過該上限或下限時,認為應當保證不耽誤急診患者情況下得到優先醫學處理。
4.警報列表:實驗室檢驗項目列表,包括危急值項目和非危急值項目,具有危急值和/或顯著異常結果的警報閾值,反映實驗室和臨床工作人員在預定時間范圍內根據程序進行快速通信的商定政策。
參與調查實驗室特征
來自全世界不同國家與地區,其中歐洲347家,占52.1%,澳洲119家,占17.9%,東亞89家,占13.4%,東南亞45家,占6.8%,北美25家,占3.8%,非洲23家,占3.5%,中東13家,占2.1%,其他地區5家,占0.8%。
441家實驗室來自公共醫院,占66.2%,170家實驗室來自私立醫院,占25.5%,39家實驗室來自非盈利機構,占5.5%,還包括私人實驗室,研究所,外部質量服務機構,軍隊或政府醫療中心和輸血實驗室。
全血細胞計數危急值報警閾值
實驗室提交了四個參數的危急值報警上限和下限閾值:血紅蛋白濃度,白細胞總數,中性粒細胞數和血小板計數。 很少實驗室為中性粒細胞設置高、低警報閾值,其中62%的受訪者沒有提供警報上限閾值。大多受訪者更重視白細胞計數閾值設置,75%受訪者提供了上限閾值。
設置了危急值下限閾值的項目及實驗室數量:血紅蛋白,374家,占97.4%;白細胞總數,267家,占69.5%;中性粒細胞,295家,占76.8%;血小板計數,378家,占98.4%。
設置了危急值上限閾值的項目及實驗室數量:血紅蛋白,241家,占62.8%;白細胞總數,290家,占75.5%;中性粒細胞,145家,占37.8%;血小板計數,274家,占71.4%。
出現危急值時形態學檢查
實驗室定量項目出現危急值臨界值時形態學檢查方面調查顯示,22家實驗室沒有相應評論性解釋,2家實驗室報告其未進行血涂片檢查。80家實驗室選擇“其他”作為報告,其中7家實驗室僅標記為其他,73家實驗室進行了進一步分析,并列舉了形態學結果:TTP/HUS,溶血,鐮性紅細胞,HELLP,高粘度癥,其他主要血液狀況,任何血液系統惡性疾病,異常淋巴細胞,異型淋巴細胞,淋巴瘤細胞,重度感染,新生兒大于50%細胞出現中毒性改變,低于15周歲兒童結果超出參考范圍,嗜堿性粒細胞大于5%,pelger畸形,顆粒缺失粒細胞,其他非典型或非特異有核細胞等。
危急值項目特點
參與調查的實驗室,大部分實驗室已經通過參考多方面資料制定其危急值項目列表(CRAL)。
最常用的方法是實驗室人員的經驗(273,71.1%),其次是醫院或實驗室內部回顧性綜合分析歷史結果(189,49.2%),出版參考文獻(188,49.0%),國際血液學組織指南文件(138,35.94%)和本國家指南
(133,34.6%)。 引用的其他實驗室采用的條款(56,14.6%)和試劑廠家提供(22,5.7%)。
部分實驗室(23,6.0%)提到“其他方式”用于制定CRAL。 13個實驗室參與調查人員不明白其CRAL如何制定的。
246家實驗室在制定CRAL過程中咨詢臨床醫生建議。
關于將危急值結果通知臨床醫生,115(29.9%)家實驗室不允許出現漏報。 共196家實驗室(51.0%)允許在規定時間內復查確認危急值。 30家實驗室(7.8%)選擇了“其他原因”作為漏報的原因。
174個實驗室(45.3%)采用Delta檢查以確定檢測結果是否作為危急值對待。
臨床溝通過程和危急值管理制度
電話通知仍是向臨床醫生報告危急值結果主要方式,共377家實驗室,占98.2%。
較少采用方式有新型通信方式包括傳真(71,18.5%),電子郵件(41,10.7%),手機短信(20,5.2%),紙質報告(14,3.7%)和其他(30,7.8%)
,主要是計算機通信。
對于醫院住院患者,臨床結果主要報告給醫生(367,95.6%)和護士(304,79.2%)。
其他報告對象包括文書人員(47,12.2%),專職人員(41,10.7%),醫學生(31,8.1%)和其他人員(18,4.7%)。
調查中只有5家實驗室選擇“不回報”方式。門診患者處理與住院患者基本一致。
288家實驗室有明確復檢規則,其中256家(85.9%)可做到復查并及時記錄,42家(14.1%)執行該規定不規范。
如果沒有合適的人接收危急值結果,大多數實驗室都制定了完善的處理程序。
規定包括:“交班后再次報告/隔段時間再次報告直至有人接收”(201,52.3%),“由主管領導決定”(170,44.3%),“直接聯系患者”(75%,19.5%),“報告醫療主管部門”(34,6.3%),“超過規定時間后放棄呼叫”(13,3.4%)和“其他方式”(79,20.6%)。
參與調查實驗室中,184家沒有規定危急值發送報告時間限制,但在提交評論的27家中有25個提到“盡快報告”(ASAP)。 相比之下,53家規定15分鐘內,43家規定30分鐘內,51家規定1小時內,10家規定2小時內,只有6 家規定時間為3h。
危急值程序及制度的管理與維護
危急值程序及制度的回顧并改進的頻率各實驗室差異巨大。
大多數實驗室每年(155,40.4%)或每2年(86,22.4%)改進危急值相關程序及制度,但是,26家實驗室檢查頻率為3年。還有20家(5.2%)實驗室選擇了“按要求”、“未指定”、“從不更新”及“依據最新指南”等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