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作為臨床常見的慢性發作性疾病,其發作特點為無規律性、不可預測性。迄今為止,癲癇的主要治療手段仍然是藥物治療為主。在抗癲癇藥(AEDs)使用后不久,即發現有些病人在用藥后癲癇發作頻率反而增加,但對此現象一直未引起應有的重視,而通常認為是治療無效。
自上世紀60年**始對此現象已有一些報道,如PHT中毒而導致發作頻繁,以后逐漸發現CBZ、新的抗癲癇藥,特別是作用于GABA能的抗癲癇藥,如氨己烯酸(Vigabatrin,VGB)等也有類似現象。近年來由于藥物定量技術的發展,證實AEDs確實可以使癲癇發作增加甚至出現新的發作類型。AEDs引起的癲癇發作頻率的增加多在用藥后不久,尤其在加量期突然出現,停藥后不久即消失,如再次使用又會出現。目前尚無確切的發生率及詳細的數據,但有超過150篇英文文獻報道。涉及所有的抗癲癇藥物及所有的癲癇綜合癥。此現象在兒童患者中較普遍。在我們的臨床工作也間有發現,其因果關系均未引起重視。
抗癲癇藥物引起癲癇發作增加的主要表現為:
1、用藥后出現新的發作類型,如用卡馬西平、喜保寧后出現肌陣攣性發作
2、用藥后原有癲癇類型的發作頻率和嚴重程度加重,但要排除其他的原因,如停藥、發熱等。
3 、在減藥或停藥后發作減輕或消失,再重新用藥則發作加重4、用藥后出現癲癇持續狀態,如GABA能藥物誘發非驚厥性癲癇持續狀態
抗癲癇藥物引起癲癇發作增加分可為A、B兩型
A型:加量后發作頻率明顯增加。
(1)典型的例子是PHT、也有VGB的報道,多藥治療會出現。
(2)難于預測,但是可以無其它的中毒癥狀,減量后可緩解。
多數抗癲癇藥物大劑量使用時可出現,甚至在非癲癇患者也出現。
B型:某種藥物引發或加重某種發作類型(選擇性惡化發作)
(1)通常累及全面發作類型(失神發作、失張力發作、強直、肌陣攣發作)(2)易預測,特發性全面性癲癇更常見(3)窄譜抗癲癇藥物更易出現(CBZ、VGB、TGB),而VPA少見
引起發作增加的藥物
(1)**類:可誘發失神發作惡化并可能導致失神持續狀態,引起肌陣攣發作及使肌強直發作增加
(2)苯妥英鈉:可使失神發作、肌陣孿發作增加,也使復雜部分性發作、LGS的發作增加
(3)卡馬西平、奧卡西平:是目前用藥后引起癲癇發作頻率增加報道最多的,其可引起兒童良性中央灶癲癇、失神發作、失張力發作、肌強直發作、跌到發作、進行性肌陣攣發作增加,并能引起非癲癇性肌陣攣發作
(4)乙琥胺:可使原發性全身性癲癇發作增加,并能誘發全身強直陣攣發作
(5)安定類:可使強直發作增加
(6)丙戊酸鈉:有關這方面的報道最少,但丙戊酸鈉與氯硝安定合用可引起失神發作持續狀態
(7)氨己烯酸(Vigabatrin):其引起發作增加的報道僅次于卡馬西平,可引起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增加,隱原性或繼發性部分性癲癇患兒加用氨己烯酸后出現新的發作類型
(8)加巴噴丁(Gabapentin):使肌陣攣發作增加肌陣攣發作,
(9)拉莫三嗪(Lamotrigine):使嬰兒嚴重肌陣攣發作增加,且不適用于嚴重肌陣攣性患者,尤其是與丙戊酸鈉合用可加重肌陣攣發作
(10)GABA能類藥物可使失神發作增加總的表現是使失神發作、肌陣攣發作增加
各藥物之間的不同之處:
許多報道認為PHT引起自相矛盾中毒及CBZ出現選擇性發作惡化,這與它們在臨床的廣泛應用有關除了丙戊酸鈉性腦病外,VPA較少有這方面的報道,其是否與其廣譜的抗癲癇作用有關?
在新的抗癲癇藥中,GABA能的藥物(VGB,TGB)較常報道,這是否與它的窄譜的抗癲癇作用有關,或是與其作用機制有關?
LTG引起嚴重的肌陣攣癲癇加重是肯定的,但并不出現在其它的肌陣攣癲癇對于TPM、LVT、ZNS、OCBZ目前尚無足夠的資料證明可以引起發作惡化
抗癲癇藥物引起發作增加的原因
(1)抗癲癇藥的矛盾反應(抗癲癇藥物的反常作用):
在常規藥物劑量時,其血藥濃度并未超過有效濃度的矛盾反應。即在治療劑量下出現新的發作形式。其可以是發作頻率的增加,也可以是出現新的發作類型。
A、 CBZ最多見。易在同時具有多種發作形式或伴有肌陣攣或失張力發作的兒童發生。前者常與其他抑制CBZ環氧化物分解的抗癲癇藥物聯合治療,使血中環氧化物濃度增高有關;而后者可能因CBZ激發或非持續全部性棘-慢波放電。
B、約2.3%~5.8%的LGS患兒口服或靜脈使用苯二氮卓類藥物促發嚴重或微小型強直性發作,其機理不明。
C、LGS加用氨己烯酸后有可能使發作增加或出現新的不典型失神、強直性發作等。
D、還有報告GBP單藥治療小兒部分性發作或全身性癲癇,出現肌陣攣發作。
#p#副標題#e#
(2)抗癲癇藥物中毒:也可能是藥物中毒的表現,甚至可能是唯一的表現。
A、最多為PHT過量,在兒童中應注意,使原發作次數明顯增加。停藥后消失。
B、用CBZ很少導致癲癇發作加重,但與其它能抑制CBZ環氧代謝物降解的抗癲癇藥物,如與VPA聯用時,因致環氧化物血濃度增高引起癲癇發作增加,C、有報道VPA過量致肌陣攣發作;LTG過量致LGS持續狀態。
(3)抗癲癇藥性腦病:
是抗癲癇藥神經系統慢性不良反應的一種表現,嚴格地說是在非中毒情況下出現腦功能損害和癲癇發作加重。減藥或停藥后癥狀很快減輕或消失,預后良好。多種抗癲癇藥均可誘發腦病,已報道的有VPA(1/800可出現腦病,尤其在2歲以下的兒童使用時應注意,常伴有肝功能異常或肝衰竭,同時原發作加重。大多在服藥后一周發生,2歲以下小兒最多見,尚無10歲以上發生者)、CBZ、PHT、VGB、PRM(撲米酮)等。
(4)用藥不當:
目前使用的抗癲癇藥大多是對癲癇的某一發作類型或癲癇綜合征有效或療效最好,而對另一些發作則療效差,甚至引起發作加重。在治療中不論何種類型的發作均使用同一種抗癲癇藥,甚至是盲目地多藥合用或中西藥合用,就會導致發作惡化。報告最多的是CBZ,CBZ對失神、不典型失神、肌陣攣和失張力發作不僅大多無效,治療劑量下也可使其發作加重,同時伴有腦電圖全腦性棘-慢波發放;PB能致失神發作;LTG可致嚴重肌陣攣發作加重。
(5)診斷有誤:
診斷有誤就會導致不能根據發作類型來正確選擇用藥,引起用藥不當,最后導致發作加重。如將失神發作自動癥誤認為復雜部分性發作;失神發作肌陣攣誤認為肌陣攣性癲癇;將腦電圖的不對稱誤認為是部分性發作;多種發作形式的癲癇:LGS。
(6)多藥治療:
不適當的多藥治療也是導致發作加重的原因之一。
抗癲癇藥物引起發作增加的危險因素
(1)青少年、兒童;尤其是兒童;
(2)有精神障礙;
(3)多藥治療;用藥不規則;
(4)不適當用藥;
(5)腦電圖有有明顯的癇性發作;
(6)用藥前癲癇發作頻率高; 全面性發作或難治性癲癇
(7)肌陣攣發作;有文獻報道,肌陣攣性發作用抗癲癇藥物后,癲癇發作增加的可能性大于其他類型的癲癇發作。
(8)使用窄譜抗癲癇藥
抗癲癇藥物引起發作增加的診斷
(1) 發作惡化的因-果關系(鎖時關系);
A、與藥物使用的特殊方式相關:血藥濃度上升而發作增加;
B、特定的藥物加重特殊發作類型(CBZ加重肌陣攣);
C、時效關系,即藥物攝入或劑量的改變。發作增加與藥物劑量有關;
D、停藥消失,重用藥復發;
(2)新的發作類型出現;
(3)藥物濃度正常,無明顯毒副作用而發作增加;
(4)腦電圖加重;
抗癲癇藥物增加發作增加的機制
目前對此現象的機制并不完全清楚,機制也較復雜。有以下可能性:
1、抑制環路的阻斷,PHT中毒時可阻滯抑制性中間神經元,使興奮性中間神經元脫抑制,導致發作增加。
2、兒茶酚氨能的影響3、鎮靜介導的間接影響,安定類藥物可以使意識水平下降,產生鎮靜思睡,腦電圖放電,增加癲癇發作的易感性。
4、作用于丘腦皮質的環路,作用部位的選擇,卡馬西平-環氧化酶作用中間產物-發作增加。
5、腦外作用,卡馬西平、奧卡西平可以引起低鈉血癥,低鈉改變細胞的興奮性而引起發作;丙戊酸可以引起高氨血癥誘發腦病,也可以抑制卡馬西平-10,11-環化產物的代謝,使卡馬西平濃度明顯增高,癲癇發作次數增加。
6、抗癲癇藥矛盾反應方面,以GABA的研究為基礎提出一假說。即GABA非特異性的增加,當GABA受體或二者同時被激活,就出現一個腦區的GABA活性增強,而另一腦區的GABA能活性受抑制,導致癲癇樣發放的易化,甚至臨床發作。在抗癲癇藥導致發作增加的同時,常有腦電圖的惡化,出現廣泛同步性棘慢復合波爆發。
在用PHT出現的發作惡化大多與多種聯合用藥有關,在高劑量下CBZ和GABA能藥物(TGB)可以使發作加重,不可預測性:在沒有中毒征象下出現發作惡化,而這種中毒隨著劑量的減少而減輕。在大劑量下,許多抗癲癇藥物可引起發作,甚至在非癲癇的病人,也可出現。
抗癲癇藥增加發作的防止
國內目前對抗癲癇藥引起癲癇發作增加未有足夠的重視。對此的對策應包括以下的方面:
1、意識到抗癲癇藥可以使任何發作類型加重
2、對各種發作類型和綜合癥作出正確的診斷,根據發作類型正確選擇用藥
3、在伴有失神或肌陣攣發作的綜合癥者避免使用CBZ、PHT、和GABA能類藥物,如果發作類型一時難于確定,可試用很少出現發作頻率增加,而且對各種發作類型均有效的丙戊酸。
4、避免無原則使用多種抗癲癇藥,聯合用藥應少于3種
5、在用藥過程中一旦出現發作增加,應注意:
(1)檢查診斷、選藥是否正確(2)是否有耐藥、過量、中毒現象(3)消除加重的因素,減少或停用可以加重發作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