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輸時應取密、遮蓋、捆扎、噴淋等措施防止揚散。
2、對運輸危險廢物的設施和設備應當加強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
3、人能混合運輸性質不相容而又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4、轉移危險廢物時,必須按照規定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5、禁止將危險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