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斷路器的額定極限短路分斷能力(Icn):按規定的實驗程序所規定的條件,不包括斷路器繼續承載其額定電流能力的分斷能力;
2、斷路器的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Icn):按規定的實驗程序所規定的條件,包括斷路器繼續承載其額定電流能力的分斷能力;
3、額定極限短路分斷能力(Icn)的試驗程序為O—t—CO。
其具體試驗是:把線路的電流調整到預期的短路電流值(例如380V ,50kA),而試驗按鈕未合,被試斷路器處于合閘位置,按下試驗按鈕,斷路器通過50kA短路電流,斷路器立即開斷(open簡稱O),斷路器應完好,且能再合閘。t為間歇時間,一般為3min,此時線路仍處于熱備狀態,斷路器再進行一次接通(close簡稱C)和緊接著的開斷(O),(接通試驗是考核斷路器在峰值電流下的電動和熱穩定性)。此程序即為CO。斷路器能完全分斷,則其極限短路分斷能力合格。
4、斷路器的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Icn)的試驗程序為O—t—CO—t—CO。它比Icn的試驗程序多了一次CO,經過試驗,斷路器能完全分斷、熄滅電弧,就認定它的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合格。
因此,可以看出,額定極限短路分斷能力Icn指的是低壓斷路器在分斷了斷路器出線端最大三相短路電流后還可再正常運行并再分斷這一短路電流一次,至于以后是否能正常接通及分斷,斷路器不予以保證;而額定運行短路分斷能力Ics指的是斷路器在其出線端最大三相短路電流發生時可多次正常分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