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是一種精密的放大儀器。由一短焦距的物鏡和一較長焦距的目鏡組成。放大率等于物鏡放大率與目鏡放大率的乘積。分辨能力與光的波長和物鏡孔徑有關。其類型主要有光學、電子、相差、熒光、偏振光和X線顯微鏡。顯微鏡廣泛用于生物學、醫學、工業、農業、國防等各個領域。
將微小物體或物體細微結構放大供人眼觀察的光學儀器。1590年到17世紀初H.詹森和H.李普希分別獨立地發明了顯微鏡。1610年左右,伽利略首創兩極放大的顯微鏡。荷蘭的列文虎克研制出放大率達200多倍、分辨率為1.4×10米的顯微鏡。19世紀末,德國物理學家阿貝對顯微鏡的設計理論和實踐起過突出作用。并于1886年研制成復消色差顯微鏡。顯微鏡主要由短焦距物鏡和長焦距目鏡組成,物鏡和目鏡各相當于一個凸透鏡(如圖所示)。微小物體AB放在物鏡L1的第一焦點F1前,在目鏡L2的第一焦平面內成放大實像A′B′,再通過L2(相當于一個放大鏡)成放大虛像A″B″。顯微鏡的角放大率等于物鏡的橫向放大率m1跟目鏡的角放大率的乘積。M=l·25/f1.f2,式中l是鏡筒長,f1、f2分別為L1、L2的焦距,各量都用厘米做單位。一般在顯微鏡的目鏡與物鏡上各注明5×、20×的字樣,表示目鏡的角放大率與物鏡的橫向放大率。顯微鏡還應有相應的分辨率。其分辨率決定于所用光的波長及物鏡的數值孔徑。波長越短,物鏡的數值孔徑越大,顯微鏡能分辨的兩點間的最小距離越小,即分辨本領越高(見顯微鏡的分辨本領)。根據不同的用途,有多種類型的顯微鏡,如可看到立體像的雙目立體顯微鏡、觀察小至(5~10)×10米的微小懸浮質點的超顯微鏡、觀察不透明標本的拋光平面用的金相顯微鏡、觀察并測量透明標本用的干涉顯微鏡。還有紫外顯微鏡、紅外顯微鏡、偏光顯微鏡等。顯微鏡被廣泛應用于生物學、醫學、農業、地質、纖維及機械工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