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微鏡的分辨力的大小由物鏡的分辨力來決定的,而物鏡的分辨力又是由它的數值孔徑和照明光線的波長決定的。
當用普通的中央照明法(使光線均勻地透過標本的明視照明法)時,顯微鏡的分辨距離為d=0.61λ/NA
式中d——物鏡的分辨距離,單位 nm。
λ——照明光線波長,單位 nm。
NA ——物鏡的數值孔徑
例如油浸物鏡的數值孔徑為1.25,可見光波長范圍為400—700nm ,取其平均波長550 nm,則d=270 nm,約等于照明光線波長一半。一般地,用可見光照明的顯微鏡分辨力的極限是0.2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