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抗菌治療
以青霉素G為主,每日劑量為20萬~40萬u/kg,成人每日2000萬u,分次靜滴。
2、抗體克治療
⑴擴充血容量及糾正酸中毒
參見51節“感染性休克”節。
⑵血管活性藥物的應用
在擴充血容量和糾正酸中毒后,如休克仍未糾正,可應用血管活性藥物。凡病人面色蒼灰,皮膚呈花斑及眼底動脈痙攣者,應選用血管擴張藥物,首選副作用較小的山莨菪堿(654-2),因其有抗交感胺,直接舒張血管的作用;此外,尚有穩定神經細胞膜、解除支氣管痙攣、減少支氣管分泌等作用,而極少引起中樞興奮。山莨菪堿的每次劑量為0.3~0.5mg/kg,重癥患兒可增至1~2mg/kg,靜脈注射,每10~20分鐘1次。如無山莨菪堿,也可用阿托品代替(劑量每次0.03~0.05mg/kg),一般經數次注射后,如面色紅潤、微循環改善、尿量增多、血壓回升,即可延長給時間,減少劑量并逐漸停用。如應用山莨菪堿或阿托品5~10次無效,可改用異丙腎上腺素、間羥胺與多巴胺聯合或芐胺唑啉與去甲腎上腺素聯合。
3、強心藥及腎上腺皮質激素的應用
詳見51節“感染性休克”節。
4、抗DIC的治療
若休克經綜合治療后不見好轉,出血點即使未見增加,也應考慮有DIC存在,應作有關凝血及纖溶的檢查,并開始肝素治療。若皮膚瘀點不斷增多,且有融合成瘀斑的趨勢,不論有無休克,均可應用肝素。首次劑量為1.5mg/kg,靜脈推注或置于100ml溶液內緩慢靜滴,以后每4~6小時靜滴1mg/kg一次。療程不宜過長,病情好轉后即可停藥,一般療程為1~2日。使用肝素時應作試管法凝血時間測定,控制在正常值的2倍左右(15~30分鐘)。治療中若出現嚴重出血,應立即靜注硫酸魚精蛋白,后者1mg可中和1mg(125u)肝素。
重癥休克時纖維蛋白溶酶增多,使血管內纖維蛋白溶解而加重出血,故處理大片出血的患者,可于肝素化后給予6-氨基已酸,劑量為4~6g,置于100ml葡萄糖溶液中靜滴,于30分鐘內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