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鋸材的縱向方向與氣流方向相垂直,隔條與氣流方向一致,以便循環氣流順暢流過材堆中的水平氣道。
2、材堆端頭的隔條應夾住板端,材堆與材堆的端頭盡量緊挨著,并盡量與烘房內壁靠齊,以免端頭干燥過快,造成端裂。
3、同一窯被干鋸材應樹種相同、厚度相同、初含水率基本一致,一般不允許混裝。
4、木材隔條一般按烘干木材的厚度而定,斷面尺寸寬度在3-5公分之間,4公分厚的木料一般用2.5公分厚的隔條,厚度在5公分以上的木料一般用3公分厚的隔條,長度等于材堆寬度。以紋理通直,沒有節疤、夾皮等缺陷的沖擊韌性和強度較好的樹種做成。隔條的間距:針葉材堆,一般為板厚的18-20倍,闊葉材堆一般為板厚的10-12倍,可根據烘干鋸材的厚度靈活掌握。隔條應上下對齊,成一豎直線,不能錯開,否則鋸材容易壓彎變形。
5、鋸材應單層平鋪,相互緊靠,不可雙層疊放在一起,材堆必須裝成一正六面體,并不歪不斜,若鋸材長度不一致時,盡量把空缺留在堆內,保持端頭齊平。
6、材堆裝好后,必要在堆頂沿隔條位置加壓重物,以防止或減輕鋸材變形,可用斷面為100×100mm的專用鋼筋混凝土壓條或廢舊木材在頂加壓。
7、在材堆兩側(非端側)應留離墻距離50公分左右的豎直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