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符合這5個條件:
1. 反應按一個方向進行完全;
2. 反應迅速,必要時可通過加熱或加入催化劑等方法提高反應速度;
3. 共存物不得干擾主藥反應,或能用適當方法消除;
4. 確定等當點的方法要簡單、靈敏;
5. 標化滴定液所用基準物質易得,并符合純度高、組成恒定且與化學式符合、性質穩定等要求。
提示,您需注意:
1. 供試品的取用量應滿足滴定精度的要求(消耗滴定液約20ml);
2. 滴定終點的判斷要明確,提供滴定曲線。如選用指示劑法,應考慮其變色敏銳,并用電位法校準其終點顏色。(33. 為排除因加入其它試劑而混入雜質對測定結果的影響,或便于剩余滴定法的計算,可采用“將滴定的結果用空白試驗校正”的辦法;
4. 要給出滴定度(采用四位有效數字)的推導過程。標定結果要根據3個以上實驗室各不少于15組測定結果經統計分析,去除離群值和可疑值后的結果,并報告可信限。如該藥物沒有可進行等當量換算并符合要求的容量法時,可采用反復純化的原料,色譜法確定純度后扣除有關物質、熾灼殘渣、水分和揮發溶劑等后的理論含量確定為標準品含量,以此為基準進行標準品的換代和量值傳遞。